海开大校务公开〔2024〕39 号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国开学生函〔2023〕11号)以及《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国开学生〔2021〕2号)精神,经学生自荐、学院初审、学招处复核、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、校长办公会审定,现评出我校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48名候选人,其中3名为特别优秀候选人,评选结果公示如下(候选人名单详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4月28日。接受监督部门及电话:校务公开办公室(66225540)、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(66237640)。
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公示(海开大校务公开(2024)39号).pdf
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
2024年4月22日